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「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舞蹈系」(以下簡稱本系)成立「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舞蹈系學會」,英文名稱為「Tai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tudent Associat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Dance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 第二條 本會系依據台南應用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處 頒定之「學生自治團體輔導辦法」及「各系、學程學會組織規則」設立。 第三條 本會成立之宗旨:扮演學生與本系之間的溝通橋樑,秉持著為系上同學 服務的態度,舉辦各類動靜態活動,拓展學生視野、提高學術研究風 氣,並透過本會訓練團隊合作、加強團隊榮譽及培養學生自治能力, 促進同學間的感情、聯繫師生情誼、豐富學生生活。 第四條 本會會址設於:台南市永康區中正路529號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。 第五條 本會為本校舞蹈系之最高學生組織。
修正後條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「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舞蹈系」(以下簡稱本系)成立「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舞蹈系學會」, 英文名稱為「Tai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tudent Association of the Department of Dance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